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南充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30条(2022年版)》已经七届市政府第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南充市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政策措施30条(2022年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市第七次党代会精神,对标全省和成渝地区最佳实践,推出30条优化营商环境的创新改革举措,不断优化市场准入、要素保障、生产经营、法治保障、政务服务、社会人文六大环境,持续提升企业主体力、市场资源配置力、党政环境服务力,全力打造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
一、优化市场准入环境
1. 提升市场准入便利度。依法依规推动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将企业开办环节优化为1个,在半日内办结,全面实现“零费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南充银保监分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下任务均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各项任务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推进,完成后要持续巩固深化工作成效;未明确完成时间的,各单位要细化具体工作计划,持续推进并确保取得实质性成效)〕
2. 优化高频服务事项办理质效。与全国17个省市签订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战略合作协议,实现政务服务高频事项“省内通办”“川渝通办”“跨省通办”。推进更多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入驻市政务服务大厅。建设网上查询系统内网服务端,与省市场监管局统一展示平台对接,实现川渝企业档案数据共享、网上查询。〔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国资委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 提升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效率。工业项目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在报件后2个工作日内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时限由60日压减至20个工作日,环境影响报告表由30日压减至5个工作日。将施工许可阶段安全报监、质量报监、施工许可3个事项合并办理,审批时限由5个工作日压减至3个工作日。工业企业通过挂牌、拍卖取得土地并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项目方案报审和用地规划手续办理同步进行。推行多部门联合验收,整合优化竣工验收流程、简化竣工验收程序,实现竣工验收“一窗受理、并联推进、一窗出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人防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5月底前〕
4. 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加大破产案件审理力度,积极探索庭外重组制度,建立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衔接机制,让有价值危困企业再生。推广套餐式注销和涉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同步注销,将简易注销公告时间由45天压减至20天,实现企业注销“零见面”。〔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二、优化要素保障环境
5. 提升水电气报装服务质量。实现水电气申报“一次办”。对不影响实质性的报装要件实行“容缺后补”。压减工商类(非居民)用水用气报装环节至3个(报装申请、踏勘设计、施工验收)。用水报装方面,无外线工程办理报装时间压减至4个工作日;有外线工程,涉及道路开挖等行政审批办理时间压减至1个工作日(影响交通安全或城市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的占路开挖除外),供水企业办理报装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用电报装方面,低压办电环节压减至2个(申请受理、装表接电),高压办电环节压减至4个(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外部工程实施、装表接电)。10千伏项目涉电审批时限压减至4个工作日以内。居民客户及小微企业在城市地区用电报装容量160千瓦及以下、农村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实现低压用电报装“零投资”接入。实施“不停电作业”,大幅减少全年户均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用气报装方面,10方表(含)以下、无埋地燃气管线,报装时间压减至7个工作日。10方表以上、无埋地燃气管线,报装时间压减至9个工作日(不含中压气源管线建设耗时)。涉及道路开挖等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时间控制在1个工作日内(影响交通安全或城市次干路以上等级道路的占路开挖除外)。对2.5方表、燃气管线20米以下且不埋地的非居民燃气用户,实行“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南充供电公司,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公安局、中油南充燃气公司、南充水务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6. 加强项目用地保障。持续开展全市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整顿,统筹管理全市挂钩项目节余指标。制作“产业用地招商地图”。存量建设用地优先保障重点产业项目,并指定专人全程跟踪服务。开展区域统一评估,建立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建筑容积率控制性指标体系。对已经实施区域评估的工程建设项目,相应审批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市级部门(单位);完成时间:2022年9月底前〕
7. 保障能耗指标和环境容量。支持重大项目能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保障重大项目合理用能需求,加大向上争引指标力度。对年综合能耗5万吨标准煤(等价值)以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时可不开展能耗等量减量替代。对符合产业政策、单位产品能耗达到国际或国内行业先进水平的绿色低碳优势产业项目,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比例由30%调整为10%。出台《南充市“十四五”能耗等量和减量替代实施方案(2021—2025)》,建立用能预算管理体系,统筹省下达能耗增量和能耗等量减量替代指标管理,重点保障南充临江新区、南充经济开发区及临江新区协同示范区建设。推进重点行业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制定污染物区域削减措施。对招引的重点项目积极向上争取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腾出足够的环境容量。〔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南充经济开发区;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8. 强化人才引进与服务。召开市校合作大会,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300名以上、团队100个以上。对新入选市级以上人才专项计划的科技人才,在科技项目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对新建的博士后工作(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分别给予10万元补助。升级“果州人才绿卡”3.0版本,将“绿卡”发放范围进一步向重点产业、重点企业倾斜。建设高层次人才文献信息检索平台(二期),优化平台功能,扩充资源体量。开通“企业图书馆”,扩充“3+8”重点产业方向的文献资源库。〔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金融工作局、市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市国资委、市房地产管理局、市科协、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9. 破解“用工难”问题。探索企业“共享员工”新模式。建设省级人力资源产业园。搭建企业“用工余缺互助调剂”服务平台,精准高效匹配人力资源。建立常态化援企稳岗帮扶机制,利用全市职业技术院校开展订单式用工培养,解决企业用工难、留工难问题。〔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和体育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就业局、市人才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 加大金融扶持力度。设立南充市产业发展母基金和南充临江重点产业投资基金、南充油气化工产业投资基金等子基金,重点投向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及其配套设施建设。实施中小企业“提质壮干”计划,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动金融机构为关键核心技术领域、不同生命周期阶段的企业提供差异化金融支持,为企业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提供中长期信贷支持。引导银行扩大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应收账款、收费权、动产等抵(质)押贷款业务等新型融资服务。推广“兴园贷”等信贷产品。组织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一对一”的融资对接。为各县(市、区)配备招商引资和项目投融资金融顾问团。〔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南充银保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优化生产经营环境
11. 提升政府采购质效。建立采购资金预付款制度,给予中标(成交)供应商不低于10%的预付款。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的收取和退回,减少对供应商的资金占用。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原则上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预留30%以上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12. 优化招标投标服务与监管。推动电子招标范本文件全覆盖,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全部不见面投标、不见面开标。保函金额在10万元之内的,保费成本下降50%。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在评标结果公示结束一个月后的3个工作日内退还到位。出台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管政策措施,持续深化工程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成效,用好南充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一网监”平台,强化工程招投标全过程监管。〔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发展改革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3. 激励企业优质发展。实施小微企业“扶幼育苗”计划,出台《关于落实南充市“十四五”时期“转企升规”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准规上”企业监测库,确定“转企升规”培养对象,全面兑现扶持激励政策,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实施优质企业“上市发展”计划,开展推进企业上市攻坚行动,优化企业上市服务。〔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金融工作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南充市中心支行;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4. 优化通关服务。对入驻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企业,个性化提供一对一快速办理备案和入驻手续服务。扩大通关“两步申报”“提前申报”政策覆盖面。建立全天候通关应急响应机制。对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出入境货物,采取预约、下厂、入库等查验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责任单位:南充海关,市政府物流与口岸办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4月底前〕
15. 降低企业物流成本。支持鼓励市内进出口企业开辟公铁水空多式联运物流新通道,给予企业一定物流补贴扶持。〔责任单位:市政府物流与口岸办,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南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南充临江新区管委会;完成时间:持续推进〕
16. 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协同机制。制定市场监管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除特殊重点领域外,对“抽查清单”内的检查事项100%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统筹合并抽查对象、范围、种类相同或相近的检查项目。建立部门联合监管规范,逐步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商务局等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优化法治保障环境
17. 提升企业诉讼便利度。减少企业诉讼耗时,将简案快审比例提升至80%,配套落实要素式审判、规范式说理、表格式文书等创新举措。建立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会商协作机制,加快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工作,实现动态清零目标。〔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18. 加大生效判决执行力度。实施“解决生效判决执行难攻坚行动”。申请执行的“生效证明”由人民法院自行获取。严厉打击各类“逃废债”行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及时实现合法权益。推动建立通讯运营商协助法院执行机制,解决“人难找”问题。〔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9. 加强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成立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法律服务顾问团,构建一站式衔接法律咨询、人民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的中小投资者法律服务体系。加大合同案件审判力度,提升公民契约精神,充分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市金融工作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20. 推动政务数据共享共用。实施“信息孤岛”联通攻坚行动。建成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平台,构建服务支撑体系。健全政务数据开放共享机制,制定优化营商环境数据需求目录。加快建设“无证明”城市,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不)跑路”。〔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司法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1. 全面完成“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实现“一网通办”“一窗受理、限时办结”和“最多跑一次”,高频事项“掌上可办”,2022年底依申请类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达100%,“全程网办率”达95%以上。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推广应用,实现高频应用场景的电子证照共享复用,减少纸质材料递交。打造全市统一的南充特色政务服务品牌。〔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委编办;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2. 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推广应用电子完税证明、电子不动产登记证书证明。不动产转移登记、抵押登记,预售商品房预告登记、抵押权预告登记,不动产权属信息查询等事项全程网办。商品房分户、二手房过户、夫妻财产约定过户“一件事一次办”。将不动产登记系统与水、电、气、视等市政服务系统信息共享、“一窗受理”,实现同步联办过户。运用数据提取、电子签名等技术手段办理存量房一般转移登记。办理预告登记后,办理转移、抵押登记和商品房转移登记,不再收取重复材料,实现1日办结。〔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国网南充供电公司、中油南充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0月底前〕
23. 提升纳税体验。纳税时间控制在90小时以内,纳税次数压缩至6次,增值税留抵退税压缩至3个工作日,总税收和缴费率降至50%以下。建设“全省一流”的税费服务支持中心。建设280个标准化、统一化的“天府·税邮驿站”,实现“家门口的办税服务厅”市域全覆盖。探索房产交易涉税业务掌上办理。开展纳税信用“助信提级”行动,持续提升AB级纳税人占比。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税收优惠政策和办税缴费提醒。〔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前〕
六、优化社会人文环境
24. 深入推进“平安南充”建设。持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强社会面管控,强力整治电信网络诈骗、跨境赌博,严厉打击“黄赌毒、盗抢骗、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实施天网工程、雪亮工程、慧眼工程,加快建设全国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5. 保障随迁子女公平入学。出台《南充市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实施办法》,随迁子女应读尽读。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可在就读地参加升学考试。落地落实高层次人才子女就学相关政策。探索实行富余学位随机分配制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和体育局;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26. 优化异地就医服务。将符合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100%纳入异地直接结算开通范围。高血压、糖尿病等门诊慢特病开通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逐步扩大直接结算范围。取消城乡居民参保人异地就医备案制。加快川东北经济区疾病管理协同,对糖尿病、高血压实施统一国家编码、统一经办流程、统一认定标准、统一支付比例、统一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完成时限:2022年9月底前〕
27. 激发创新创业活力。深化科技计划和资金管理改革,推行科研项目“揭榜制”和科研经费“包干制”,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对获得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认定、重新认定分别给予每户3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新获批和认定的省级、市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支持产业技术研究院、产业技术创新联合体等新型研发机构提高能级,经市级认定后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补助。构建集行政、司法、仲裁、调解于一体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实现知识产权协同保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等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前〕
七、强化工作保障
28. 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各县(市、区)、市级部门(单位)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建立市领导联系分管领域、定点联系县(市、区)营商环境工作和指标提升专项工作,定期调度、清单管理、跟踪督办工作机制。开展“一把手走流程”活动,各级涉审部门负责人、科室负责人通过亲身办、代理办、陪同办三种方式,全程体验涉企审批和服务流程,直接感知营商环境政策实效。推行重点工作督查、人大专题询问、政协专题协商,发现问题、推动整改。〔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目标绩效办、市发展改革委等市级相关部门(单位);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9. 畅通诉求表达渠道。推行市民线上直接评价营商环境,在政府网站设置营商环境投诉专栏,在12345热线平台设立营商环境服务专席,拓展“‘办不成事’受理窗口”功能,开展“窗口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行分季度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集中评价工作,闭环管理各类投诉。〔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纪委监委机关;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0. 强化营商环境纪律保障。制定监督保障建设全省和成渝地区一流营商环境相关措施。深化纪检监察干部“联企清风行”活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和市县联动专项巡察。举办营商环境“阳光问廉”。完善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问责机制,严肃查处在服务经济发展中的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等问题,严肃查处领导干部及亲属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行为,严肃查处慵懒怠政、消极应付、吃拿卡要、冷硬横推等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破坏营商环境行为露头就打、打痛打怕的震慑态势。〔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巡察办;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在本政策措施印发后1个月内,市级相关牵头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方案、操作办法、落地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