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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春镇人民政府

(来源:网站编辑 2024-07-05 03:47)
文章正文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负责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级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负责依法依规决策本镇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等重大事项;参与直接涉及本镇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统筹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

四、负责指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指导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管理工作,加强村(社区)思想、组织、制度建设。

五、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经济发展,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农民增收。负责耕地林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相关工作。

六、负责拟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落实社会保障、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政策。

七、负责拟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上级下达的工程建设、乡村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等管理工作,推进美丽乡村建设。

八、负责基层治理工作,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承担辖区内维护稳定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邪、民族宗教和常住、流动人口的管理等工作。

九、负责综合执法和城镇管理工作,维护辖区秩序。

十、负责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应对突发紧急事件的处理预案,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十一、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领导:

姓名郑骁

职务党委书记。

分工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姓名陈红兵

职务党委副书记、镇长。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工作,主持政府全面工作。

姓名王传明

职务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分工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城镇(场镇)管理等工作。

姓名王荣

职务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分管党建、组织、政工、编制、目标管理、干部人事、2022年全市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项目、政府信息公开、共青团、保密、档案、远程教育、群团、老干部、关工委、老体协、工会、政协联络、后勤等工作。

姓名赵宏伟

职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工协助党委书记处理党委、纪委日常事务,分管纪检、监察、纪检信访、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关效能建设、干部纪律监管、便民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等工作。

姓名罗建晨

职务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

分工党委委员、政法委员、副镇长。分管国土、城建、水利、村镇建设、综治、信访、维稳、防邪、普法、司法、依法行政、依法治县、扫黑除恶、禁毒社会管理创新(网格化管理)、大调解、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

姓名许鹏昆

职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工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危房改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深化改革)、农业、农业产业、林业、农机、畜禽防疫及疫病防控、统计、农业政策性保险、农村土地流转、确权颁证、经济普查、电子商务、经信、电力、电信、供气、供水、通讯等工作

姓名刘娜

职务党委委员、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工分管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环境保护、河(湖)长制、妇联(妇女儿童)、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统战、宗教、残联等工作

姓名何青松

职务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工分管武装、安全生产(包括食品药品安全)、交通、消防(森林防灭火应急管理、公路建设及管护。

姓名刘焱

职务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工分管财政、农村财务、审计、人社、劳动保障、劳务开发、城乡医保、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统战、宗教、残联等工作

姓名邹林芹

职务副镇长。

分工分管教科文卫、计生、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妇联(妇女儿童)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回春镇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制度建设并组织实施;负责行政许可、公共服务等便民服务事项的进驻、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便民服务来访、投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回春镇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等服务工作;负责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负责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宣传引导、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回春镇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和指导;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负责农作物、林木等苗情监测及病虫害防治;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与服务;负责村级集体经济和财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及病害水库的整治,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培训,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负责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建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监管巡查记录;负责提供农村产权交易政策业务咨询,统计和分析农村产权市场交易数据;负责农村产权交易信息发布,受理乡镇级平台产权流转项目登记,组织现场交易,审查上报相关资料;负责乡(镇)村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回春镇民政所

负责民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承担孤(弃)儿、留守儿童、残疾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特困供养人员、重度精神病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和权益保护工作;负责低保、临时救助、残疾人事务等工作;承担村(社区)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决策、管理、监督和村(社区)务公开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回春镇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和执行本级政府预算、决算草案;配合税务等征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乡镇财政资金收支管理及乡镇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国有资产、政府性债务管理;负责本级财政、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和村级财务的培训、指导和监督工作;负责指导村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负责财政、税收政策的宣传工作;负责乡镇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回春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党的方针政策及重要工作计划的贯彻实施情况,负责重大问题归口报告,认真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达;负责安排党委会议和党委召集的其他会议,做好会前准备、会议记录和会后督查落实工作;根据党委政府意见组织起草党委政府工作计划、报告、决定、总结等文件或材料;负责安排各类办公会议和职工大会,做好会议记录,并协助分管领导督查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执行。做好接待和群众来信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做好职工的政治学习、宣传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党建工作办公室

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领域各项方针政策、规章条例的贯彻落实;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及其他隶属乡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的互联互动工作;负责承办乡镇党委换届工作;负责乡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组织关系转接和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组织制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各类制度、预案和开展演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领域的宣传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乡村振兴办公室

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产业发展、工业及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社会经济文化等方面统计工作,积极参与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和专项调查;负责农村宅基地、承包地和农村建房的管理;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利工程运行养护等工作;强化水利工程的监督管理;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物防疫、植物检疫、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指导农业生产经营者科学种植和养殖,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科学处置农用薄膜、农作物秸秆等农业废弃物,防止农业面源污染;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各领域执法力量,配合各项执法工作;承担信息统计、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负责城镇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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