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经2024年2月29日陇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4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任命:
李碧峰同志为陇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张展琥同志为陇县民政局局长。
免去:
马小林同志陇县卫生健康局局长职务;
李海东同志陇县民政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