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农民科技培训和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参与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承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从业资格管理。制定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大农业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申报及实施;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国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