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长沙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分别下文,任免一批干部:
陈肇雄同志任中共湖南省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工作委员会书记。
胡知荣同志任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邓立佳同志任省商务厅党组副书记;
免去易昌伦同志的省商务厅党组成员职务;
赵国荣同志任湘潭市委党校(湘潭行政学院、湘潭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
免去杨建农同志的省公安厅党委委员职务。
夏飞同志任省司法厅党组成员。
肖斌同志任衡阳市委委员、常委、市纪委书记;
夏幸福同志任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衡阳市社会主义学院)校(院)长;
免去范定生同志的衡阳市委党校(衡阳行政学院)校(院)长职务;
耿云同志任省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
免去曹祥斌同志的省委老干部局副巡视员职务;
徐庆如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免去邹传庆同志的省人民政府驻广州办事处党组成员职务。
章定国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党组副书记;
刘亚楼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彭修其同志任省委农村工作部巡视员,免去其省纪委派驻省委农村工作部(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纪检组组长、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邓建和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成员;
免去易宜斌同志的省核工业地质局党组成员职务。
朱再驰同志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秘书长(副厅长级),免去其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副厅级纪检员职务;
易迪武同志任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执法监察室主任(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孙晓勇同志任省委办公厅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兰安同志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免去其省委组织部副巡视员职务;
邓群策同志任省委组织部部务委员,免去其省委基层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进同志任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巡视员,免去其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副校(院)长职务;
刘元美同志任省韶山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余新泉同志任省经贸工会主任。
任辉同志任永州市委委员、常委(挂职一年)。
提名曹光荣同志为省教育工会主席候选人。
郭紫星同志任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省商务厅党组成员,免去其省地方海事局党委书记职务;
免去邓立佳同志的省纪委派驻省商务厅纪检组组长职务;
童康宁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成员,免去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成员职务;
彭秀琍同志任省委农村工作部副部长、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党组副书记,免去其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黄道新同志的省供销合作总社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毕华同志任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副书记,免去其郴州市委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曹光荣同志的湖南文理学院党委书记职务。
吴宜彪同志任省商务厅副厅长,免去其省商务厅总经济师职务;
易昌伦同志任省商务厅巡视员,免去其省商务厅副厅长职务;
免去朱再驰同志的省监察厅副厅级监察专员职务;
苏华湘同志任省人民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巡视员;
彭秀琍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彭修其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巡视员;
刘亚楼同志任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建国同志任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总工程师,免去其省人民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副巡视员职务;
尚斌同志任省旅游局副巡视员;
黄宏江同志任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副巡视员;
邓建和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
易宜斌同志任省核工业地质局巡视员,免去其省核工业地质局副局长职务;
童康宁同志任省水库移民开发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赵振营同志任省人民政府派驻国有重点骨干企业正厅级监事会主席(试用期一年);
余景涛同志任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巡视员,免去其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文柏海同志的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职务。
记者李柯夫 实习生张梦霞